我国激光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
根据我国基础工业比较落后,激光产业起步较晚的特殊国情,我国激光产业的发展战略应采取“重点突破”的战略,而不宜采取“全面推进”的方式,应该是“ 集约型”发展模式,而不宜采取“粗放型”发展模式。按这一思路,我国激光产业发展战略应为:以世界激光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内外市场为导向,以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急需的重要项目为龙头,集中力量,发挥优势,采取重点突破,组织和建立多种投资体制和产业集团,逐步形成规模生产,加速激光产品商品化、产业化和国际化的进程。努力开拓市场,使我国的激光产值在本世纪末达到200亿元,2005年达到 300 亿元,2010年达到400亿元。
这一发展战略,可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方面:
(一)在激光产业布局上,建立重点基地
形成规模和辐射源。经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扶持,给予特殊政策,可望在较短的时间内,在北京、上海、西安、武汉、广东等地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的激光产业集团,形成规模生产,从而带动全国激光产业的发展。
(二)在激光产品方向上,以重点产品为龙头
重点发展激光音像设备、激光加工成套设备、激光医疗器械、激光检测仪器、激光印刷设备等。与此同时,要积极推动在全国大、中城市,大、中型企业建立激光加工站或生产线,推广激光加工技术;在全国大型医院建立激光医疗中心,在中、小型医院建立激光医疗科室;并分别建立激光加工工艺及激光医疗的数据库。
(三)在激光产业发展步骤上,实行三步走的战略
从现在起到2010年大致分为三个发展的阶段。第一个阶段用大约三年的时间加强激光产业基地建设,建立若干个激光产业集团,初步形成规模化生产,产品年总销售额达到200亿元,部分产品进响亮国际市场; 第二阶段用大约五年的时间完成产业基地向全国辐射,激光产品的商品化、产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,产品年总销售额达到300亿元;第三阶段再用大约五年时间完成激光产业的国际化,激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,并占有一席之地,年总销售额达到400亿元。